一、线下用印
研究生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携带个人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前往有关部门签字、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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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内 |
假期 |
研究生院 |
创新港校区涵英楼5-3051室培养办公室 电话:029-88960037 |
创新港校区涵英楼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电话:029-88961111 |
就创中心 |
兴庆校区梧桐西道南端 工程训练中心205室 电话:029-82665017 |
创新港校区涵英楼学生事务大厅就创中心窗口 电话:029-88961111 |
办理注意事项见下图:

①所填证书均须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至用人单位。外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上用“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印,其余材料用“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
②专业代码请填写二级学科代码,与学位证书上保持一致,请确认无误后填写。本项在往届研究生办理过程中较易出错,请务必留意。
③学习成绩评定经办负责人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在评定成绩等级后签字。
④学习成绩经办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用“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印。
⑤学校推荐意见经办负责人由就创中心负责人签字。
⑥就创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用“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
二、线上用印
为更好地服务于已离校毕业生、跨校区在校生以及其他不便线下办理的特殊需求,研究生院、就创中心已完成在上海学生事务中心的电子章备案工作,研究生可在上海落户材料“个人信息表”“成绩单”中使用电子用印服务。
请按照不同用印需求,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用印材料请以“姓名学号上海落户材料用印申请”格式命名。材料要求:a4尺寸pdf格式扫描件,文字清晰,个人信息表学习成绩评定经办负责人(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等)须已签字。
用印材料 |
用印类型 |
接收材料邮箱 |
个人信息表 |
研究生院、就创中心均需用印 |
pyk@xjtu.edu.cn |
已用就创中心印,仅需用研究生院印 |
已用研究生院印,仅需用就创中心印 |
jyzxadm@xjtu.edu.cn |
成绩单 |
按需用印,可用研究生院印 |
pyk@xjtu.edu.cn |
发送后请致电确认,我们将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